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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达州市教育局

关于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和《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21年上半年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川教资〔2021〕4号)的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21年度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2021届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公费师范生和教育类硕士)在达州市的中国公民。

(二)驻达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三)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申请高中、初中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我局认可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三、认定机构

达州市教育局受理的教师资格种类仅限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四、申请流程

  本次达州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分为两批次进行:      (一)第一批认定时间      1.网报时间:4月16日-5月30日(申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2.在达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请选择确认点:四川文理学院。其余人员请选择确认点:达州市教育局。

3.材料现场确认时间:6月4日9:00-17:00(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现场确认地点:达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在达各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根据本校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确认)。      4.体检时间:6月5日-6月6日(体检地点以现场确认通知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5.其中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自5月10日以后开始报名。      (二)第二批认定时间      1.网报时间:6月7日-6月20日(申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2.申请人请选择确认点:达州市教育局。

3.材料现场确认时间:6月25日9:00-17:00(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现场确认地点:达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4.体检时间:6月26日-6月27日(体检地点以现场确认通知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三)在达高校应届毕业生请参加第一批次认定,如有特殊情况需参加第二批次认定的,需要所在高校统一向我局提出申请。

五、材料审核注意事项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按相应批次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但达州市外高校应届毕业生认定系统验证通过也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4.近期免冠正面小两寸(3cm*4cm)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5.户籍证明或居住证。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或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六、体检注意事项

1.听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工作人员及体检医院医生安排,有序参加体检;

2.体检前应保证充足的睡眠和愉快的心情;

3.体检前三天饮食应以清淡为宜,不宜吃油腻食物、豆制品、牛奶等;

4.体检当天早晨,应禁食、禁饮(B超检查、抽血样后方可进食);

5.女性作B超检查时,膀胱应充盈(储尿);

6.逾期未体检者,责任自负;

7.参加体检人员的安全事宜,概由参检人员本人负责;

8.体检时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体检费;

9.体检结束后,体检表交医院体检办公室;

10.体检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保持通讯畅通。

七、认定和领取证书

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过公告告知领取证书的具体事宜。

八、疫情防控要求

请各位申请人员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提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申请人员进入确认现场、领取证书地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确认现场、领取证书地点。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严格按照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确认现场、领取证书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申请人员注意个人防护,确认现场、领取证书时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除外)。

九、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人员加工作QQ群(第一批次QQ群号:821541412,第二批次QQ群号:11436510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QQ群中发布的通知公告,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申请人可关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认定机构的有关通知公告,按照当地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现场确认及体检等事项。

(三)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电话:

接受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咨询达州市教育局,电话:0818-2123415,官网:达州市教育局(http://jyj.dazhou.gov.cn/)。

接受初中及以下各类教师资格认证咨询电话:

通川区教科局:0818-2105407

达川区教科局:0818-2675158

万源市教科局:0818-8627439

宣汉县教科局:0818-5222427

大竹县教科局:0818-6221210

渠    县教科局:0818-7323148

开江县教科局:0818-8223931

                                                                     达州市教育局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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